2018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聘用教师方案
2018-08-14来源:易贤网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师范学校。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毕业生就业形势好。现开设包括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动漫设计等三大类17个专业,分别开设蒙古语和汉语授课班。

为了有效补充我校教师缺口,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拟临聘优秀教师人才37名,专职辅导员20名。为了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现拟定本次招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选聘,文化课教师采取面试(模拟讲课)的方式;健美操教师、音乐系、美术系教师采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模拟讲课)的方式;专职辅导员笔试+面试的方式;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校内聘用教师37名、专职辅导员20名。具体岗位名额、专业等信息详见《校内聘用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应聘条件

教师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除音乐系、美术系应聘教师以外,其他专业应聘教师需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10月份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7.应聘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硕士优先,要求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专职辅导员岗位

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法律类、思想政治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心理学类、计算机类;师范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3.其他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创新开拓意识、抗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熟悉和了解学生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具备成熟大型活动创办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方式,本人填写并上传《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教师报名表》(附件四),同时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的扫描件或者电子照片,以上资料发送至报名受理邮箱:nmmzyz@163.com。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将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24时止,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请考生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按个人实际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只限应聘一个岗位,两次及以上报名的,以第一次提交信息为准。

4.本人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聘用教师报名表》及相关学历证书和身份证进行面试。

5.咨询电话: 04775119887,人事处王老师15947583311赵老师18647730901教务处梁老师18647798951学生处额老师13474770878

四、组织考试

1. 考试时间、地点

8月28、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考试内容

文化课教师面试:在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范围内选取模拟讲课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美操教师面试:模拟讲课15分钟,专业技能考试:即兴表演2分钟,主题和音乐自定。美术系、音乐系教师需参加专业测试后才能参加模拟讲课(具体面试方案见附件二、三)。专职辅导员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证件审核

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1.《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教师报名表》;

2.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六、公示

1.依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试用期

1.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试用期。

2.试用期期间,主要考察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试用期满聘用后,学校按照鄂尔多斯市有关规定为教师缴纳“五险”,具体工资面议。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学校纪检监察部对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4775119779,18647279088。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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