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报名表填写说明
2012-08-10来源:天津人事信息网

1.考生必须填写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进行注册(同一考生不允许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分别注册,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如需短信提醒服务,须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用户名、密码将作为考生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报名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的,因此,考生在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时必须真实、准确,生僻汉字使用“全拼输入法”查找。

2.姓名(自动带入)、性别、民族、政治面目、身份证号(自动带入)、出生年月(自动带入)、婚姻状况、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考生取得的毕业证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户别(天津市非农业家庭户、天津市农业家庭户、外省市)、是否为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状况、联系电话、考试科目数、考试科目以及招录单位规定的项目必须填写。照片必须传至报名表相应位置。

报名表项目右侧带有图标的,由考生点击该图标,直接用鼠标点击所显示的选项即可;报名表项目右侧没有图标的,由考生在栏目内填写(为保证考生在报名期间顺利完成个人信息的网上填写,建议“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情况”栏目提前录入成电子文档,以便在报名填表时复制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其中,“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上传照片点击“上传照片”按钮,选择照片电子文件名,再点击“上传”即可。

3.招录单位部门、招录职位、招录单位部门代码、招录职位代码,由考生直接点击单位部门或招录职位右侧图标,进入招录计划表,直接用鼠标点击所选职位即可。

4.考试科目数、考试科目的填写

考生用鼠标点击所选职位后,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数:“3”、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科目2:“申论”、考试科目3:“文化综合”。

5.无工作经历或学习、工作期间未获得任何奖励、荣誉的考生在工作简历、主要业绩栏中必须填写“无”。

6.备注栏的填写

若招录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名参加考试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选派的大学生,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相应项目(在其它位置自行填写无效)。

7.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保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也可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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