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阿拉善左旗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18-08-07来源:易贤网

一、引进措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全旗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实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计划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0名左右,其中优秀校长3名、引进名师6-7名,以此引领带动本地区教育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切实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

(三)引育范围

1.引进优秀校长 高中、初中、小学校长各1名;条件:获得国家、省市、地市级“优秀校长”荣誉称号,且具有较强业务、丰富经验的“专家型”名校长,有任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工作经历的在职或退休名校名校长;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签订5年聘用合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解聘其校长职务;办法:自受聘之日起,通过对其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学业水平质量检测、每月督查排名、年终考核等环节,综合评价实际管理水平;待遇:一是实行年薪制,获得国家、省市、地市级荣誉称号的分别予以60万元、50万元和40万元的薪酬,配备18万元标准的车辆,服务满五年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二是住房政策按《阿拉善左旗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或参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其他:若所聘校长提出相应需求或有能力带来相关优秀教师,且相关条件符合优秀教师引进要求(详见引进名师细则),可适当放宽政策。

2.引进名师 面向全国引进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5名、优秀足球教练员1名;条件:一是在职优秀教师:获得自治区、省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名校骨干教师和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且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校名师;二是优秀足球教练员:取得c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资格证,且多次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少年足球比赛团体前三名者,训练过职业俱乐部青训t队经历的优先考虑;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5年聘用合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解聘其职务;办法:自受聘之日起,通过对其任教学科的常规管理、学业水平质量检测、年终考核等环节,综合评价实际教学水平;待遇:一是实行年薪制,获得省市级和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分别予以30万元和20万元的年薪,优秀足球教练员年薪20-30万元,配备10万元标准车辆,服务满五年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二是住房政策按《阿拉善左旗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或参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其他:实施家属随调及子女优惠政策,配偶原属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根据阿左旗行政事业单位空编实际情况,经阿左旗编委会研究后逐步解决;无固定工作单位的,鼓励家属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按相关规定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子女随迁入学,安排就近学校就读;成年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参加阿拉善左旗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3.培养本地优秀师范类毕业生结合本地教育需求实际,积极扶持、鼓励本地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院校,对具有阿左旗户籍并录取到普通师范类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的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紧缺专业大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待遇:参照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政策,每年进行接收,同时给予无息贷款、就业指导等优惠政策,以此有效缓解教体系统内师资紧缺现状。

(四)预期目标及效果

预期目标:充分发挥引进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师范毕业生对本地学校队伍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积极将外地优秀管理经验、教学经验与我旗教育实际相融互通、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本地学校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促进引进人才与本地人才有机融合,努力打造一批教学管理更加精细化、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教学质量更加优良、在当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质学校,带动其它学校教师共同进步,实现全旗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实际效果:通过各方面科学评价,聘任校长所在学校教学水平要明显高于同级别学校,在全旗乃至全盟范围内教学影响力位于前列;优秀教师所在班级要明显高于校内外平行班级,在全旗乃至全盟范围内位于前列;优秀师范毕业生要达到骨干教师标准。

二、引进程序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注重实际”的原则,严格按照阿左旗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和基本程序,确保引进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全旗师资队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一)制定方案

年初根据所属学校教学需要,在核定编制内,制定年度名、优、特校长、优秀教师引进计划。

(二)公开信息

通过新闻媒体、旗人事考试信息网、人社官方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介,公布公开引进优秀教师的计划、方案,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优秀人才的范围、条件、岗位、引进办法及政策待遇等,确保引进教育优秀人才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三)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谁引进,谁审查”的原则,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荣誉、业绩材料等进行审查。

(四)面试答辩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教体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打分评价,经专家评议组集体研究后,由领导小组确定引进名、优、特优秀教师聘用人选。

(五)手续办理

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旗委、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旗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政法委、编办、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负责对名、优、特校长、教师的人才引进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人才管理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引进人才的评价、认定和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确定引进、招聘人才的编制、岗位、待遇的落实工作;旗教体局负责制定引进人才管理、考核配套细则及相关实施办法。

(三)人才引进

对新引进校长、教师实行“一事一议”引进制度,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按照每名人才引进标准落实相关条件,教体局要密切关注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引进人才的问题,确保引进的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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