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实施方案公告
为做好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01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8〕5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8〕68号)文件精神,按照《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方案》,特制定《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教育局,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面试工作由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参加曲靖市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曲靖市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稿准备时间为60分钟。
(二)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组织把握课堂教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能力,面试所需教材由宣威市教育局现场提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说课内容)的编制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抽取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分两组进行,面试考官组在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按1:3的比例从面试考官预备人选中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每组7人。每个面试考官组由面试领导小组从抽签确定的7名考官中明确1名主考官。面试考官组负责面试工作,被确定为考官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人员2018年8月11日上午7:30前报到,迟到3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宣威市祯祥中学(宣威市振兴中路337号)。
通过资格复审拟进人面试的考生,请按《面试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并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教育局人事股签订《遵守考场纪律承诺书》。除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外,考生禁止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可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为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由宣威市教育局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云南省教育厅2018年5月2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云南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成绩计零分,责任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74-7123686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附件: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宣威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