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层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共有编制499名,现有教职工464人,其中管理岗36人,专业技术岗369人,工勤岗59人,空编35个。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原则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母语非国语的应聘人员mhk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教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函报相结合。
疆内考生须现场报名,疆外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采用函报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3:30-6:00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
函报邮箱251845694@qq.com,函报后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991-3392333、13579841139
5、报名须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原件与复印件分开排放):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除外。
(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政审表需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
(5)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上级部门下发的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母语非国语应聘人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函报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压缩包按照“姓名-联系方式-岗位代码”命名,函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目录研究生请参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科生请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考虑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发布。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现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非教师岗笔试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教师岗考试
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试讲
(1)试讲具体时间及题目于试讲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试讲。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2)试讲满分100分(其中教案20分)。按总成绩的60%折合计算。参加试讲人员根据学院提供的试讲题目提前准备一节50分钟的完整教案,试讲时提供给考核组。试讲考官由学院领导和各教学分院、教研室负责人组成。
(3)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由学院领导和各教学分院负责人组成。
(2)考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情况,对照各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b非教师岗考试:
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高层次人才免于笔试。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面试由具有命题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100
面试结束后,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