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三山区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招聘岗位及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待遇 |
其他 |
区国土 分局工作人员(1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
财务会计类、统计类 |
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初定工资为每月2600元,年度考核合格逐年增长,另有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不含职务补贴)的80%。
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初定工资为每月2600元,年度考核合格逐年增长,另有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不含职务补贴)的80%。 |
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
区国土 分局工作人员(1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
文秘专业、公共事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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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 分局(4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初定工资为每月2600元,年度考核合格逐年增长,另有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不含职务补贴)的80%。 |
招聘相关信息在芜湖人才网和三山区政府网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三山区人社局、三山国土分局、三山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报名地点:三山区政府大楼南辅楼一楼人社局医保大厅(乘206路、51路车到三山区政府站下)。
(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填写《三山区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方能组织笔试。
(三)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测试公共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员均需缴纳费用45元(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准考证由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发放。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考察工作由三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能测试、笔试(实操)、体检、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18051(三山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3-3918405(三山区纪委监委)
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山国土分局
三山环保分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