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中心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66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66个(详见《2018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8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岗位工作经历、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地址:潮州市环城西路84号中心医院门诊大楼5楼人事科,电话:0768-225501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给予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直接考核:本次直接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方式。
1、面试人数: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时间待定。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潮州市中心医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院办理聘用手续,我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潮州市中心医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