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弥渡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18-07-18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弥渡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第01号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8〕68号)的要求,现将弥渡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作如下公告:

一、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分岗位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用进一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33人,名单如下:

考号 学历 考试学科 成绩 姓别 分科名次 进入面试人数 拟招人数
2925182010027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91 1 13 10
2925182010030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90 2
2925182010181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90 2
2925182010028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90 2
2925182010003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7 5
2925182010170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7 5
2925182010179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6 7
2925182010063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6 7
2925182010086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6 7
2925182010018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6 7
2925182010195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5 11
2925182010033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5 11
2925182010132 大学本科 小学语文 85 11
2925182020109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97 1 14 10
2925182020080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96 2
2925182020009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94 3
2925182020073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91 4
2925182020045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90 5
2925182020061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8 6
2925182020020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7 7
2925182020031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7 7
2925182020057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6 9
2925182020015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5 10
2925182020051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5 10
2925182020074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4 13
2925182020087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4 13
2925182020110 大学本科 小学数学 84 13
2925182070029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85 1 6 4
2925182070025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84 2
2925182070044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83 3
2925182070053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79 4
2925182070035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78 5
2925182070072 大学本科 小学信息技术 78 5

若上表信息有错误,请考生及时与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72—8164960)。

二、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弥渡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时须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ahref="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信网电子学籍备案表暂代毕业证,上岗时必须提交毕业证;

5、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普通话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半身近照1张。

(三)资格复审后,如出现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则由同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进行公告。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日(星期三)8:00—17:30;

面试地点:弥渡一中。

四、面试形式、评分及成绩合成

(一)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考生自带所需文具,教材由考点办提供。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七名评委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其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得分(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三)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五、体检、聘用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区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还不能区分再进行面试加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二)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分学科按教育局所设岗位,由考生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

未尽事宜,面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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