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幼儿园教育发展的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27名。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申报2018年春季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及网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人事考试网。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栏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是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8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技能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1、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现场教学活动设计(教案)(45分钟)和简笔画(15分钟),总分为100分。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画纸由招聘单位提供。
测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8:30——9:30。
2、面试:
面试时间:7月28日上午10:00开始。
面试内容:讲故事、弹唱、舞蹈,总分为100分;
讲故事:指定故事题材,时间2分钟,分值40分;
弹唱:自备曲目,时间2分钟,分值为30分;
舞蹈:自带一个成品舞,完成舞蹈表演,时间3分钟,分值为30分。
技能测试及面试地点: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下载)、考生准考证(网上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2寸照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编外拟聘教师,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首次聘用期为3年),实行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含试用期)后享受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用期间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将继续聘用。
八、咨询电话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0792-8367173
九江经开发区社会发展局:0792-8371036
九、监督电话
九江经开区监察室:0792-83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