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儿童医院建于1954年, 是继京、津、沪后新中国的第四所儿童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是武汉市最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专科医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最佳文明单位、武汉市文明品牌医院,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特勤护卫人员1名
岗位职责:
1、完成日常全院巡逻,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对消防点进行检查,加强对病区安全护卫,消除治安灾害隐患和事故;
2、医院紧急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
3、门诊高峰时段在门诊设立固定岗位及巡视;
4、对大型活动的现场维护工作。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行动能力障碍、肢体残疾、听说能力障碍,无精神病史;
3、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5厘米以上(特种兵、消防武警、武警等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熟悉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治安管理业务技能;熟悉消防、安防设备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有熟练的消防业务技能、交通管理等业务技能;
5、有《消防安全管理员或建筑消防证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岗位二:助理护士 15名
岗位职责:
1、负责患者就诊服务指导、分流及指引、前台接待的综合服务;
2、协助护士完成相关护理工作。
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医疗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到我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40周岁以下, 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3、擅长与人沟通,有亲和力,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耐心;
4、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特勤护卫月薪5000--6000元(每工作满1年,从次月开始每年增加工资100元/月),助理护士缴纳社保后月薪 2500元以上,并提供就餐卡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3389202963@qq.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特勤护卫+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五、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主要由武汉儿童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七、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政审合格后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7-83889930杜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儿童医院 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