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楚雄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 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将楚雄市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安排的乡镇基层一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服务岗位以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基层岗位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岗之前需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
(三)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四)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五)优秀团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的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并经市项目办考核为合格的,可以报市项目办申请延期,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愿到楚雄市服务的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可到楚雄团市委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8:00前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00 — 12:00,下午 14:30— 18:00。
报名地点:楚雄市鹿城东路169号老烟厂办公楼1楼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8-6169611,联系人:徐晓燕。
官方微信公众号:cxsgqt(楚雄市共青团)
官方网站:http://www.cxyouth.com/home/index/home(楚雄青年网)
六、招募方式及录用
(一)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依据省、州项目办关于报名条件的最新政策,对所有报名者的申请资格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推荐至楚雄州项目办进行审核,州项目办审核通过后进入后续招募环节。
(二)笔试。笔试由楚雄州项目办统一命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额,面试根据招募工作情况由州项目办指导市项目办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市项目办组织各岗位初步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替补。
(五)公示。市项目办公示拟招募志愿者名单,公示期3天。
(六)岗前培训。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七)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体检通过后,市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入选志愿者签订三方招募协议。
(八)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九)补录。市项目办根据本市西部计划实际情况,确定合适规模建立本市报名大学生信息库。在8月底前,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离岗人员情况,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录。补录从本市信息库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出现自愿放弃的,顺延补录。
七、服务待遇
(一)志愿者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包含志愿者生活补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志愿者个人缴费部分);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省项目办统一购买的商业保险(含医疗保险、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
(三)考试优惠政策:1.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报考云南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岗位,具体参见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规定。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政策可查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
共青团楚雄市委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