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江海事局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18-07-04来源:易贤网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长江海事局2018年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经研究,长江海事局2018年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均不低于50分。

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聘用计划人数3:1的比例,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调剂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考生可通过《调剂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二)查看需调剂的岗位信息。

报考长江海事局2018年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进入原报考岗位面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调剂。每个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岗位,申请调剂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于2018年7月6日17:00时之前发送邮件(邮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至sybzp2018@163.com。

调剂结果在长江海事局网站公示(2018年7月10日09:30后可见)。

三、递补

考生在面试确认时间结束前提交放弃面试声明,该岗位可进行递补。递补的规则为,该岗位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本岗位的面试。如已申请调剂其他岗位并确定进入面试,则该考生不能进行原岗位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长江海事局网站公示(2018年7月10日9:30后可见)。

四、面试确认

㈠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7月6日17:00时之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sybzp2018@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岗位(岗位代码)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总成绩。

4、邮件附件为 《考察联系表》(见附件四)

㈢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6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扫描件发送至sybzp2018@163.com。

㈣在规定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面试前一天下午13:00—16:00到长江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具体资格复审时间见《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

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在香港路和球场路之间):公交车站点为“球场街站”;地铁站点为“大智路站”。

㈢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附件三中规定的:可在7月25日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或报名推荐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六、面试

各岗位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的次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前一日资格复审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附件一)。

七、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2/3)×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与聘用计划人数按1:1比例,实行等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早上进行。

九、注意事项

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㈡在读非应届毕业的考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聘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

㈢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㈣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18年7月6日12:00时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情况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㈤考生被聘用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㈥对违反长江海事局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聘用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㈦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长江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82765390

e-mail: sybzp2018@163.com。

 

2018年7月4日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