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市直学校,含双金学校)。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相关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需专业对口(以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为准)(毕业证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2)中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为准)。
4.须在本市农村公办中小学校任教五周年以上(含五周年,即2013年9月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
5.年龄在45周岁以内(含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2018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1)须持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证明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小学英语、体育、音乐专业岗位的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费200元、同底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
(语文:8︰30-11︰00;其他学科:8︰30-10︰30)。
考试地点:药都小学。
(二)资格审查
由市选调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所有报考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审查合格的教师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参加考试的教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12日上午8:30—12:0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及课堂教学竞赛加分原则
1. 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考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全过程参与。
2. 实行课堂教学竞赛加分原则。为鼓励教师在钻研业务知识的同时强化课堂教学工作,达到课堂教育教学最佳效果,实行课堂教学竞赛加分原则,即在2013年1月1日以来,教师本人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录像课评比和说课竞赛进行加分(只限本人参加选调考试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其他学科竞赛获奖不得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分数 等级 |
国家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樟树市 (县级) |
一等奖 |
15 |
10 |
5 |
3 |
二等奖 |
10 |
7 |
3 |
2 |
三等奖 |
7 |
5 |
2 |
1 |
获奖证件(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和获奖通报文件)作为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递交,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受理。同一年中获得多个不同类别的课堂教学竞赛奖,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年内同一类别以最高分计分。时间界定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课堂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由2013年以来历年分值累加而成,课堂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30分封顶。
六、录用办法
1. 总成绩计算。笔试分数与课堂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累加。
2.自行选岗。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录用教师依次自行选择相应岗位。
3.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选岗。若教龄相同则依次按年龄大小、2013年以来的综合荣誉等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长短的顺序选岗。自动放弃者,在同一学科内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4.市公开选调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6.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樟树市公开选调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 代 章 )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