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信宜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171名教师及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资格要求: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未有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并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其他要求: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身体健康。
4.年龄18-35周岁( 1982年7月12日 至2000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至2018年7月14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4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该次考试,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滨海新区、高新区等五市(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16日—7月17日期间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金湖西路教育局办公楼三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两类,即教师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校医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岗位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 (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和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说课15分钟。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镇间调动或参加入城考试,满五年后方可调离信宜市。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见附件)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信宜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668-8815211,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号三楼)。
(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8-8814674,联系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市教育局三楼)。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