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潮州市潮安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8-06-29来源:易贤网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合理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含校医)、幼儿园(含校医)、特殊教育教师共92名(具体详见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2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证要求详见《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4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2016年、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招聘人数共9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84名(含校医4名),幼儿园教师4名(含校医1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招聘专业及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五、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须关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或“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中的《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11日下午17:00止。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潮安教育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资料和报考职位,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审核。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潮安教育招聘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有关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相片必须通过验证软件验证后再上传,相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将影响报名审核,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相片审核软件可在附件3中下载)。

2. 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7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下午17:00),到达潮安区青少年宫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初审,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需提交下列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人员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以上原件审核后一概退回。

3.网上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 月17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17:00,登录潮安教育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现潮安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文件精神,2015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1日期间参加我省“三支一扶” 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分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5.报考各镇中心学校属下学校职位的,录取后由各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属下学校任教。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型: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试卷类型分为三类:

第一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一),主要测试报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二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二),主要测试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中学校医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三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三),主要测试报考学前教育、幼儿园校医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由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潮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一份(附件4)。

以上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概不退回。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高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潮安区教育局会同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潮安区教育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潮安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递补与调剂聘用

如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可以放弃补录机会。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0768-5811582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8-5821980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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