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市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分市管学校正副校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巴中中学校长1名。
2、南江中学校长1名、副校长1名。
3、通江中学副校长2名。
4、平昌中学副校长2名。
二、遴选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三、遴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学正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履行中学校长、副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决策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50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
(4)报考校长职位:中共正式党员,教育类专业毕业或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①现任正县级领导干部(或五级职员);②或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或六级职员)且任职满2周年以上;③或现任市委管理的中学校长;④或现任市委管理的中学副校长满2周年以上。
报考副校长职位:教育类专业毕业或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①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或六级职员);②或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七级职员)且任职满3周年以上;③或现任市委管理的中学副校长;④或现任市委管理的中学中层正职或县(区)委管理的中学校长(七级职员)且任职满3周年以上。
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2年7月31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范围
巴中中学、南江中学校长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南江中学副校长、通江中学副校长、平昌中学副校长职位,学校所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五、遴选步骤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一人一职。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人选由各县(区)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自愿报名人员到市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在“巴中党建”网站下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⑤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10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政大楼11-23)。
4、联系人:殷初阳;电话:5261370,13989157588。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准备竞职陈述。遴选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否则取消该职位。
(三)竞职陈述
召开竞职陈述会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抽签顺序在会上进行竞职陈述(时间15分钟),陈述内容要紧扣所报职位的工作性质、职责、自身优势以及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等。竞职陈述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民主推荐
参会人员在竞职陈述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推荐测评后,如产生了得票过半人选,则将其作为考察对象。如第一轮推荐后未产生得票过半人选,则在得票靠前的人员中取比拟任职位人数多2名的人选作为第二轮民主推荐和测评人选,第二轮一般比拟任职位人数多推荐1名。将得票过半的人选作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履历分析、民意调查、专项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分析任职经历与岗位需求的相适度。
(六)决定任用
综合竞职陈述及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市委决定任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研究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提出递补拟任人选。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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