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法检系统2018年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8-06-25来源:普洱党建网

普洱市法检系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事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18年普洱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等环节。已进入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阶段,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6倍比例范围内。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1.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

2.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结果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3.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份)、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于资格复审后交审核单位留存)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将按照《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1.资格复审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公告的法检系统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和递补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首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8年6月28日前完成,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

3.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普洱市法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思茅区茶苑路6号)办公大楼四楼政治部。

报考普洱市检察院系统考生: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思茅区茶苑路37号)办公大楼三楼新闻发布中心。

资格复审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企事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8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是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等后续程序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将于7日5日(星期四)在普洱党建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2018年7日12日(星期四)全天,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以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其他岗位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携带《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不再进行递补。考察环节如发现考生构成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六、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及时地登录普洱党建网,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进入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人员

1.普洱市法院系统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2.普洱市检察系统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联系电话: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79-2827314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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