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培训班”的有关安排意见及普洱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09年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级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条件依照《关于印发<墨江县教育局二OO七年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的通知》(墨教发[2007]4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2009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间为4月15-19日(社会人员可报名领表),地点为县教育局人事股;体检时间为4月22日早上8:00(空腹),地点为县人民医院;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社会人员)。
三、申请认定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填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小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近照1张(用圆珠笔在背面标明单位、姓名);非师范类人员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除照片外提交的表格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仅提供一份),《申请表》纸张规格为8K,《鉴定表》及证书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16K。
业务咨询:徐成艳 0879—4232870
特此公告
墨江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