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5名,民办学校教师(报备员额)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户籍(以2018年6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2.非庆元县户籍(以2018年6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庆元县户籍的毕业生仅限报户籍不限的岗位。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8年6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中所需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7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2.历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参加今年上半年普通话等级测试尚未发证的,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从2019年起,提前招聘和公开招聘教师均须于当年的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对口专业或所要求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对口专业报考)。
4.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
高中地理、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初中社会等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体育、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打印网报页面截图,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3日下午17时。
2.现场确认
2018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庆元县教育局会议室(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进行现场确认,未网报的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已网报但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庆元户籍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②历届毕业生需提供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已参加今年上半年普通话等级测试尚未发证的,提供普通话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③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4.报名相关事项
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7月6日下午15∶00—17∶3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②招聘计划数在3名及以下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招聘计划数在4名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相应计划数或不开考,对特殊紧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开考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允许改报参加其他岗位的招聘,改报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
③每位考生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报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公办和民办可以兼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2.高中地理、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初中社会等岗位,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幼儿教师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体育、信息技术岗位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