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博士选聘计划
二、引进博士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且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殊优秀和急需的博士,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引进博士待遇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引进博士安家费分为二个层次,第五层次(普通博士)安家费30万元;第四层次(紧缺专业的应用型博士)安家费40万元。
3、博士津贴。除工资外,每月发放1200元博士津贴;
4、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10万元,社科类5万元。
四、引进博士程序
应聘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投递到指定邮箱:hebmzsyrsc@163.com(注:邮件中的简历注明本硕博各学历阶段起止时间,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学校—学历,例:古代汉语—xx—xx大学—博士,在邮件内容中注明应聘院系及应聘专业)。学院将及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将通知符合应聘条件者到学院参加面试。面试、体检合格博士与学院签订协议,毕业后正式入职。
具体选聘流程请登录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人事处网站
联系电话:0314-2370056 0314-2370055 0314-2370807
联 系 人: 兰老师 王老师 陆老师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06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