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8-06-14来源:易贤网

现将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中山市职位入围体检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省划定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机关法医类职位51分,我市其他职位54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请于面试结束后第2天浏览本网站公告栏《中山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公告 》附件(面试后次日逐日添加)。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7:00至7:30。

(二)报到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中共中山市委党校求是楼一楼,抽签室安排详见附件2。具体职位编排分组于体检当天在抽签室门口张贴,请考生按照分组就坐。

考生应在体检前一天熟悉报到场地,体检当天把握好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地图详见附件3,市委党校求是楼一楼平面图详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见附件1)报到,抽签确定具体体检医院和体检序号。请提前自行上网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并提前填写好体检表封面中的职位类别和第2页中有关个人情况的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当天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无需盖章。不按时(7:30前)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考生进入报到地点后,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放入工作人员派发的信封,在信封上书写本人姓名,用订书机封订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至体检结束后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贴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私自进行某一项目的检查。

(三)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

(四)复检的情况及程序。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六)体检前必须空腹 (体检医院提供早餐,如非必要,不建议自带早餐)。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和饮食,不要饮酒。有矫正视力标准要求的职位,请相关考生自行准备好适合自身情况的眼镜。

(七)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需要个人填写的信息。

(八)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报到地点;抽签后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车送达体检医院,考生不得自行前往。

(九)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凭身份证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结果告知。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招录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十一)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十二)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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