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芜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2018-06-12来源:易贤网

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15号)和《关于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74号)等文件规定, 现将芜湖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职位)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仅为报考乡镇职位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非警察职位、非乡镇职位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2)招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等。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但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4)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发现,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有关费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6〕240号文件规定,缴纳70元面试费。

四、其他

1、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在领取面试通知时书面告知。

2、后续信息均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芜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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