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淮北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职位人选,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名单见附件)。考生请于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相山区惠黎路(三马路)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从南门进入上至三楼)办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当天需携带由县(区)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服务基层项目”在职证明。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期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提供考试报名时所用的同底1寸照片1张,并按规定缴纳70元/人的面试费,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非警察非乡镇职位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淮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