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编委同意,砀山县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单位(含中央、省、市属驻县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二、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基础学历本科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四)乡镇公务员为2014年12月之前批准录用的公务员;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南关劳动局四楼)。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8:00—11:00到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考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按照选调计划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并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把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缺额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和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按规定办理试用等手续。
(五)相关手续办理
公示后,拟选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试用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经考核同意调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申请办理调动手续;对不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试用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5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在报到期限内自愿放弃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8095280。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330。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