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珠海高新区”)于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目前在全国国家高新区排名第24位。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西部、北部与中山市接壤,南部、西南部与珠海市香洲区相邻,东部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18公里,北上广州110公里,京珠高速、粤西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等主要交通设施贯穿其中,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以及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等大型交通基建的落实,唐家湾到深圳时间将从目前的2个小时缩短至20分钟左右,进一步推动了珠三角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金琴快线的修建将拉近唐家湾与横琴、拱北的距离,加上区域内已有珠海北、唐家湾两大轻轨站,未来唐家湾将形成密集化、多元化的交通网络,轻松享受“港深珠澳一小时生活圈”,成为珠三角湾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珠海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有金鼎中学、唐家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资格条件、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招聘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珠海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先邮寄材料、后现场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1楼107室,收件人:陈小英,邮政编码:519080,咨询电话:0756-3629936。收取邮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7:30时(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材料包括(其中①③④类为原件、②⑤类为复印件):①《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上);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③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④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步拟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前一天携带上述②⑤类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查报名资格。符合报名资格者,于现场领取《准考证》。现场审核事宜及《笔试通知》于2018年7月3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3.注意事项:⑴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⑵邮寄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⑶《准考证》是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⑷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按有关规定执行;⑸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⑴招聘1人的岗位,比例为1:5;⑵招聘2-3人的岗位,比例为1:4。若按比例入围面试的末位出现并列名次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笔试次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态仪表等基本素质(其中音乐、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技巧)。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前)。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22: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医院为珠海市三甲医院,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一是复核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二是对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报到、入编、聘用、户口迁移等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聘用者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936(珠海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1楼107室,邮编:51908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826、3629320(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17室,邮编:519085)。
(二)本次聘用的教师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区属学校任教。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⑵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⑶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因此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⑴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⑵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⑸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