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名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2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松盛花苑小区对面)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5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9-30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0511-850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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