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
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1名
2、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的职位(7名)
(1)团县委副书记2名
(2)县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
(3)县水利局总工程师1名
(4)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1名
(5)县财政局总经济师1名
(6)县投融资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县统计局总统计师、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需中共正式党员。
4、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他职位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职位专业具体要求见附表。
5、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须现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他职位须现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职人员。
6、参加工作满4年(2014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报名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潜山先锋网(http://qs.ahxf.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数或取消相关职位的公开选拔。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于6月11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潜山县2018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由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由县公选办通过媒体统一公布。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当场评定成绩。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由县公选办通过媒体统一公布。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潜山先锋网上公布。
6、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政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考察实行量化评分。
7、决定任用。按考试总成绩占70%、考察量化评分占30%的权重,形成每位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对拟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任用等环节的结果在潜山先锋网等媒体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潜山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56-8921490
潜山县公选办联系电话:0556-8931281
潜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