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广东深圳市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选调事业编教师公告(面向全市)
2018-06-02来源:易贤网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高中部和九年一贯部两个校区。因工作需要,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通过选调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2018年5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要求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公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深圳市内公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 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

(二)报名材料

1.《2018年5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视岗位要求及条件提供);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报名表里填报的荣誉材料复印件;

9.在编在岗教师证明材料(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者职员聘用备案表复印件);

10.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8日16:00。

2.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事科(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14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3334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前文所列的10项材料清单里,其中第1-6项为必备材料,即在报名阶段必须提交,若报名阶段无法提交则资格初审不合格;第7-10项材料,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六)确定面试人选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请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政策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鹏办〔2016〕3号)(附件6)名师条件的考生可在办理调动手续时一并按规定程序向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申请认定,经审核认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按规定时间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调动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调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调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选调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调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6月 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6月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岗位要求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3年6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岗位要求需有特定学段和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则不符合要求,例如岗位要求具有小学音乐教学工作经历的,初中、高中和其他非义务教育类音乐教学工作经历则不符合要求。

(四)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可启动递补程序。

(五)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须服从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的安排,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结合岗位设置进行聘任。

(六)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30。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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