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2018年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16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一)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68名。
初中教师140 名(语文教师23名、数学教师23名、英语教师21名、物理教师15名、化学教师15名、政治教师10名、历史教师10名、生物教师6名、地理教师6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5名、美术教师3名);小学教师28名(语文教师8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6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初中教师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需出具的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就业报到证;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并缴纳报名费100元,用于考试费用,报名后不退。
2.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未发报到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如出现低于2:1,或者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比例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报名情况转为其他岗位使用。
报名时间: 6月13日—6月15日(09:30-17:00)
报名地点:深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审计路(强生百货店东行100米路北)
(二)资格初审
劳务派遣公司、人社局和教体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深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对因电话不通未能将考试信息传递的,由本人负责。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 6月21日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
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根据所报考学科考试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监场、阅卷、登统等工作。笔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如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100分。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说课内容为拟任教学科相关内容,抽签决定说课题目。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备课后进行说课,当场打分,面试委托异地考官,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其它信息。面试全程监控录像,监察委全程监督。
3.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实践、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合格后初步确定劳务派遣人员,报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和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劳务派遣公司、人社局、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待遇和聘用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由劳务派遣公司采取劳务用工派遣方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2.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正式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其他一切事务性工作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待上级招聘计划批准之后,符合我市公开招聘教师条件者,允许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或选聘,一旦录用后,所签劳务派遣合同自行终止,纳入我市正式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3.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咨询电话
众帮劳务派遣电话:0318-2166099,13663286302,
15531880021,15130860053,13031856298
教体局咨询电话:0318-6172012
人社局咨询电话:0318-3325096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