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面向“双一流”院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人)
2018-05-26来源:易贤网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速河东教育发展,吸纳高层次人才,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河东区教育系统拟面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我区示范高中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所属示范高中和小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招聘教师20名(见河东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双一流”院校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

6、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毕业院校必须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7、年龄18周岁以上(2000月6月5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5月25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www.tjhdq.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9:00至2018年6月9日(星期六)17: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9:00至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9:00至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17: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7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应届生持集体户口页和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9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第五十四中学(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35号)。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项。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9:00至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16:00。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 7月20日,报考人员可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十、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 询 电 话:24150712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河东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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