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93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为1925年廉江县立师范学校,1981年更名为廉江师范学校,1992年更名为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与具有30多年大专办学历史的湛江教育学院整合设立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另加挂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牌子。
学校主校区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快线湛江教育基地内,现占地面积592亩。学校另有湛江市赤坎校区、遂溪校区及廉江校区等三个校区,学校现有在校生近10000人。学校目前开设有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社会工作和烹饪与营养教育等大专层次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34名。招聘岗位、对象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18年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具体见《岗位表》,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8年6月11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赤坎校区组织人事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18年6月20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四)考试
招聘的测评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岗位13和岗位14为“直接面试”岗位。
1、“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教育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30。
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人员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直接面试”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3)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dzj.lss.gov.cn)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hjpec.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面谈的形式进行,总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百分制,当场公布。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
4、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
《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
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网址:http://gdzj.lss.gov.cn)及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hjpec.edu.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网址:http://gdzj.lss.gov.cn)站及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hjpec.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0759—3610669。联系人:黄老师、符老师、钟老师。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9—3610363。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