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2013年4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17年9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原属南澳办事处编外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6.曾报考南澳办事处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0日- 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南澳街道人民路2号文体中心组织部407室。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澳街道人民路6号南澳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先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递补,若同岗位无符合条件考生可在所有考生中选取符合条件考生进行递补(递补分数线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经招聘考核、报考资格复查、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汇总报南澳党工委审议确定拟聘人选,核准后办理聘用公示。
六、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
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及管理
聘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南澳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中共大鹏新区南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55-84401232。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中共南澳工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