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448名人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详见《2018年涡阳县选聘村级后备干部岗位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退役士官年龄放宽到5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和致富能手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三期及以上士官学历不限。退役军人由县民政部门认定,致富能手由镇(街道)集体研究后认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二期及以上士官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5.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6.已在岗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通过涡阳县先锋网和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先锋网和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所在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学历证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其中,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县民政部门认定的退役证明,退役士官还需提供士官证;属致富能手的需提供镇(街道)集体研究的证明。同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确认报考人员与岗位选聘比例应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岗位选聘计划数。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党章》、《十
九大报告》、计算机基础知识(word、excel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对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实行累计加分,按照县级0.5分/次、市级1分/次、省级1.5分/次、国家级2分/次给予加分,对于同一事迹受不同层次表彰,按最高层次加分。获得表彰人员从报名至面试结束后2天内,携带相关表彰证书和文件原件到所属镇(街道)党政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所属镇(街道)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面试成绩上给予加分。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镇(街道)负责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应听取纪检、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同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先锋网和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使用
(一)岗位安排。选聘人员岗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原则上安排到所在镇(街道)的所辖村(居)任职。岗位分定后,由镇(街道)按有关规定与选聘人员签订选聘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由镇(街道)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不胜任工作的,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组织部备案审查后,依选聘协议规定予以解聘。
(二)报酬待遇。选聘期间,参照涡阳县村“两委”成员副职标准确定村级后备干部报酬。
(三)备用结合。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坚持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选拔村干部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推荐村级后备干部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参加选举。在不超职数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突出的村级党员后备干部,届中可直接任命为村党组织负责人。可安排村级后备干部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锻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558-7217535(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
3.报名咨询:各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涡阳县委组织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