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阜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5-24来源:易贤网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阜宁县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中小学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和2018年参加阜宁县教师招聘已签约毕业生;

6.具体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6月 9 -- 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3、204室)。

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0515-89716203

2.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类别(高中、初中、县城小学、农村小学、特教),其中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须在报考时注明报考农村小学1或农村小学2。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及以下学段的学科教学岗位。

②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能报小学学科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2018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阜宁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农村中小学岗位设1:2开考比例,县城小学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0515-8859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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