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法官助理10名。主要职责为受法官指派,协助法官从事庭前证据交换、调解、送达、保全,评估、鉴定、起草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性工作。要求学历为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功底,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书记员1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法官从事庭审记录、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司法警察辅警1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执行人员从事执行案件的询问记录、送达等执行辅助性工作,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地或生源地在辽宁省内,户籍地以公告发布之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四)法官助理要求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书记员、司法警察辅警要求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由学校出具可以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七)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三)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5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浑南区人民法院东门一楼办事大厅(浑南区金辉街10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只能从三个岗位中选择一个进行报考。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 (http://syhnfy.chinacourt.org/)公告栏目中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2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五、招录程序
(一)考前测试。考前测试分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两种。考生报名合格后,需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辅警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以上两种考前测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上进行通知。
1.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所有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文字录入测试按成绩达到所报考职位最低要求即可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辅警的考生,还需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10米×4折返跑≤13.4秒
俯卧撑≥1分钟26个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
(二)笔试及面试
笔试、面试分值权重各占总分的50%。
1.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请登录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查询笔试事宜。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详见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政审。详见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按标准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上发布为准,由浑南区人民法院监察室进行监督,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报名咨询:024-84829979、024-84829826、15668887127
投诉建议:024-84829811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