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三、选调人数
本次共选调4人。
四、选调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专科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此次公开选调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采取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发布公告
2018年5 月18日前通过义安区人民政府、义安先锋网、今日义安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25日(周三~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办公室(顺安镇临津苑综合楼三楼),咨询电话:0562-8822855。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面试结束后,直接进入考察阶段,考察时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5.办理调动手续
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优先选择录用岗位,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本公告由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区人力资源局 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