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校)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广东省陆河县公开招聘高中(职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专业要求: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 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 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电子投档形式,应聘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7日17:30前将填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广东省陆河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lhjyrsgzp@126.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姓名-毕业院校-岗位代码,如:陈某某-江西师范大学- 1001)。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陆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职校)教师岗位表》,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按要求申请报考。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㈡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1: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1: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二楼n201和n202教室。
面试时间2: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7。
㈢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在录入报名信息时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
4、报考人员属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当天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㈣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地点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表。
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面试现场提交审核。
2、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拟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主考官的评分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
3、签订协议书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需求确定签约人员,于当日签订就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㈤ 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依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㈡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㈢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0000元补助并提供住房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按照本地区现行的薪酬标准,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月发给高学历特殊津贴1000元。
㈤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方式:0660-5663111;
陆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方式:0660-5663131。
陆河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河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