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唐山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到唐山学院人事处(办公楼514房间)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硕、博各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能证明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发布选聘公告、岗位信息表,指定专人解答问题,收集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方式递交的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电子版,待测评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网上报名邮箱:tscrsc@163.com。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部门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审核后用人部门将结果报送人事处。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五、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
人事处组织测评小组成员及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测评。
1.测评方式。教学能力测评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测评组指定,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
2.选聘过程中,根据需要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3.拟聘人选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体检
测评结束后,按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拟聘对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入职
凡被录用者,我校将及时为其办理入编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博士安家费。普通博士安家费30万元,紧缺专业的博士可达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5年等额发放。
2.博士津贴。除工资外,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博士津贴1500元,博士津贴发放期限为5年。
3.关于解决过渡性住房的政策。学校给予引进博士报销每月1000元的租房费,期限为12个月,时间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4.校聘副教授待遇。引进的博士自起薪之日起两年内,校聘为副教授,校内的奖励绩效工资可执行副教授标准,教学科研业绩按副教授考核。学校培养的博士毕业返校后工作两年内,奖励绩效待遇及考核参照执行。
5.博士科研基金。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
6.关于配偶问题。研究方向为学校发展特别急需的轨道、汽车等方向的优秀博士,配偶如为普通全日制硕士且所学专业为学校需要,其配偶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我校工作,适时可通过公开选聘的形式参加我校的入编考核。
7.科研条件。每位博士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学校在专用科研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8.应聘期间交通和住宿费用。对于被录用的博士,入编后可报销应聘期间往返交通费一次,不超过300元的住宿费。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唐山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