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号)
2018-05-07来源:易贤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2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61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至2000年5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8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2019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

(五)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部门(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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