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坪山区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招聘公告(45人)
2018-05-02来源:易贤网


为做好2018年坪山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相关工作,根据《坪山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告。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检查辖区范围内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负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的,及时予以纠正或通知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拒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的,及时依法查处或报请所在安监部门依法查处;

(二)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负责督促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区、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采集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五)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完成区安监局、街道安监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专职安全员的执法活动及其法律后果,由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所属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专职安全员计划共招聘45人,其中:法务岗6人,综合岗39人。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1.法务岗。要求所学专业为法学类,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综合岗。要求所学专业为工科类或职业卫生类专业;若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1)取得安全工程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格;

(3)具有特种作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

(4)属坪山辖区的社区安全巡查员,且在坪山从事1年以上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工作。

3.同等条件下,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化学、电气、机械、建筑等与安全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聘用。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与用工管理

(一)薪酬待遇

年收入10-20万元(税前),具体视聘用岗位确定。特别优秀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采取协议年薪薪酬来聘用。

(二)用工管理

此次招聘的专职安全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所聘人员将派遣至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从事日常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安排

(一)招聘程序

本次专职安全员招聘程序主要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专职安全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5月20日。

2.报名邮箱:xiarongying@szpsq.gov.cn

3.联系人及电话:夏小姐 0755-89310732

4.报名所需材料:

(1)《坪山区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笔试。

(四)笔试及面试

1.笔试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如下:

(1)法务岗主要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2)综合岗主要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常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2.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属已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公告由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解释。

 

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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