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东南州面向部分高校招录选调生简章(5月6日截止)
2018-04-26来源:易贤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精神,根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毕业生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排名不分先后)2018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已参加全省统一选调的部分高校,不纳入此次招录范围。

二、选调数量

全州共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100名,其中:凯里市5名、丹寨县10名、麻江县4名、黄平县5名、施秉县7名、镇远县5名、岑巩县1名、三穗县8名、天柱县8名、锦屏县4名、黎平县18名、从江县8名、榕江县5名、雷山县5名、台江县2名、剑河县3名、凯里经济开发区2名。

各学校不单设招录计划。

三、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到黔东南州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2、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选调对象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选调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被评为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

(4)获得过奖学金或学校表彰奖励。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6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学校就业信息网或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下载《贵州省黔东南州2018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邮箱(qdnxds@163.com)。初审结果在测试前向考生反馈,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二)测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就业推荐表、个人身份证以及个人自荐书、奖励证书原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测试。测试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职位招录计划内录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结束后,选调职位仍有空额的,可安排进行现场调剂,调剂在职位限额内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体检。由黔东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黔东南州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察。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适应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为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七)录用。考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黔东南州委组织部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定向招录的选调生需服从二次分配。选调对象确定后,由各县(市)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在按照公务员法及《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同时,按以下政策进行管理: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2、新录用选调生在黔东南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为加强对选调生的培养锻炼,所有选调生5年内须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锻炼工作2年以上。

4、州、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定向招录的选调生中选调。省级机关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推荐定向招录的选调生。

5、定向招录选调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6、此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本简章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咨询电话:0855-8222358

 

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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