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引进人才公告(6人)
2018-04-25来源:易贤网


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集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职工83人,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30余名,注册类人员15人。主要从事城市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详规划、修详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地形图测绘、测绘放线、竣工测量以及规划咨询等业务。

我院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把人才作为推动我院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人才支撑体系。为建立我院专业人才领军团队,结合我院实际,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围绕城乡规划、建筑学、计算机及其应用(城乡规划应用方向)、测绘专业的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6人。其中,城乡规划专业3名,建筑学专业1名,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城乡规划应用方向)1名,测绘专业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高校至少有一个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全日制二本以上高校且专业为本次招聘专业毕业。

本次引才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并且专业排名全国前十名的高等院校毕业。

(三)岗位条件

本次引进人才只招收城乡规划、建筑学、大数据、测绘专业的人才,其它专业一律不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05月01日至11月31日

网络报名:登陆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ghj.siping.gov.cn),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2月01日至12月31日

由院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12月25日前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报考多个无效。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院办公室统一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才招聘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合格的2018年毕业的应届考生,由院人事科统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不需要签订。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10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引进的人才暂签定劳动合同,享受与编制内人员的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待市里准许事业单位进人时优先进入正式编。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补贴:博士30万元(3万元/年)生活补贴,硕士20万元(2万元/年)、本科生10万元(1万元/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10年内发放完毕。

3、提供住宿。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年服务期内,由单位提供单身公寓。

4、职级职称。

引进的人才,均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取得职称后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聘用。

5、学习培训

每年的考察学习机会,引进的人才优先获得。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ghj.siping.gov.cn)、微信客户端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26033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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