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揭阳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市公安局订立聘用合同,到市公安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或者退伍军人,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7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29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即1987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18年4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揭阳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在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大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yrsks.com/)或“平安揭阳网”(网址:http://www.gdjy110.gov.cn/)下载《揭阳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信息采集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贴处”粘贴报考人员本人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报名当天,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揭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大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并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考生凭盖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市公安局办证大厅门口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和申论等。
(二)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平安揭阳网”(网址:http://www.gdjy110.gov.cn/)公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由市财政保障,具体以市财政核发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揭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