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云安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选聘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区直单位、乡镇的人才需求和人才的专业专长特点,统筹安排使用。
(二)选聘对象范围
选聘对象:国家“985工程”、国家“211工程”院校及其他部属高校、重点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优先条件:国家“985工程”、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规划设计、农业、国土资源、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
(三)选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在职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 9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存在一票否决,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
1.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5000元/人/月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5500元/人/月起;
3.安排到乡镇工作的,可参照乡镇在岗在职人员享受乡镇补贴400元/人/月。
(二)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四大节日补贴参照云安区同等学历、资历条件的公务员计算办法计算,法定节假日休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执行。
(三)人才补贴。相应享受《云浮市云安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人才津贴、补贴。其中住房补贴按人才类别相应享受的补贴金额折算到每年,在年终发放每年的金额;人才津贴按人才类别相应享受的补贴金额折算到月,与工资计合逐月发放。
(四)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执行,每满3年可晋升工资档次。
(五)3年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按引进人才转入事业单位编制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等资料发到邮箱:yunanrc@163.com,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4月30日。咨询联系人:刘小姐、麦小姐,联系电话:0766-8613152,
四、选聘办法
1.面谈。面谈主要内容是测评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应变能力。面谈对象人数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报名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报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择优进行面谈,确定为面谈对象的应聘者由区人社局电话通知约谈的时间、地点。
2.确定选聘对象。通过面谈择优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在云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拟聘人选,如遇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谈人员当中择优替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审查合格的在云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公示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由云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其签订3年用工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公告由云安区委组织部、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组织部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