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东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盐城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2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交通大厦806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仅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位类别a岗或b岗),填写《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不需提交此项材料;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大学专科学历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者不需提交学位证书);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
④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报到证》已上缴相关单位的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市教育局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后,降低该职位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5月3日—4日凭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到东台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4.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考生须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公告解读请咨询电话:0515-8859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