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批准,现面向全县乡镇公办学校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具体简章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择优调用原则。
二、选调学科和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人数 | 8 | 6 | 5 | 2 | 3 |
学科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
人数 | 3 | 2 | 2 | 1 |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觉悟高,师德修养好。工作以来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没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
(2)年龄为45周岁以内(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2009年前参加工作(含2009年);
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报考语文学科的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具备县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和市级及以上优课或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四张,于2012年8月6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沭阳如东实验学校现场报名。
2.考试
⑴笔试(8月11日上午8:30——10:0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10日上午8:00-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沭阳如东实验学校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笔试地点:沭阳如东实验学校。
笔试内容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8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择优调用。
⑵面试(8月14日上午7:00——12:0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每人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分为演课和答辩,总分100分,其中演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
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演课及答辩时间共15分钟,信息技术实行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面试地点在沭阳如东实验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法计算,并予以公布。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人员不予调用。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严老师13815710996 83663999。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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