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惠州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公办中学教职员公告
2018-04-10来源:易贤网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18年5月在惠州面向社会招聘22名直属公办中学教职员。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惠州中学等直属公办中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7.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8年直属公办中学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教职员若应聘到校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一)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英语、历史等2个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音乐、美术等3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体育、音乐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素描”和“速写”两大项。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财会人员、校医等6个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4)职员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相关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当天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查分时间: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试教:

英语、历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

①英语、历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②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财会人员、校医等5个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与本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实验操作能力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③职员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

①报考英语、历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教师岗位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②报考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财会人员、校医、职员等6个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4.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内“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三)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的当天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人员说明: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证明。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说明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局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后,再考虑是否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关老师,贺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72903,0752-22607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jy.edu.cn。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2-2280148。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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