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单位间人员合理流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为县委办等县直部分单位公开考试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调)职位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位
1、县委办工作人员2名;
2、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3名(“两新”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1名);
3、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名;
4、县工商联工作人员1名;
5、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 名;
2、县人大代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2名;
3、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1名专门从事县老年大学管理工作);
4、县扶贫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
5、县普查中心工作人员1名;
6、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1名。
具体职位详见《县直部门部分单位公开考试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机关、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从县直行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公开选调;
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编随人走”方式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各选调1名;
县工商联工作人员采取“编随人走”方式从县直行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公开选调;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采取“编随人走”方式从县直参公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
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从全县在职在编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含转制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
县人大代表信息中心、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扶贫发展中心、县普查中心工作人员从全县在职在编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含转制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教师除外)中公开选调;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从县畜牧系统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含转制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符合遴选(选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年龄计算到2018年3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8年3月31日。(详细见附件1:县直部门部分单位公开考试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星期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与调配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9日下午,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与调配股。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数按职位计划人数3:1确定,如不足3:1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考生考试总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由遴选(选调)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各遴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公示和调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县人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22259,6831101。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