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审计局考选公告
2018-03-31来源:易贤网

为加强审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局党组研究、报经赣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充实到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机关公务员3名,其中审计岗2人,计算机岗1人。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考选对象

1. 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赣州市外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4月16日)。

3. 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 学历、专业、工龄及年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岗限财政学、税务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专业报考,计算机岗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软件、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报考(具体见职位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

6. 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 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 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3号市审计局五楼机关党总支,联系电话0797-8406052。

4. 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市审计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4月27日到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八)审批、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5周年。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0797-8406052;监督举报电话:0797-8406000。

 

赣州市审计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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