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面向全国选调市区中小学教师55人,其中初中教师26人,小学教师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有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中师、大专或本科其中之一均可)、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且在公办学校从教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编教师(不接受英德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详见《2018年英德市选调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考的其它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如果本科以上学历是非全日制的,还必须具有全日制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大专学历。
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4日后出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英德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安排到市区中小学任教。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
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需经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核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简称“政府网”,网址:http://www.yingde.gov.cn)发布选调公告(路径: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目录→组成部门→英德市教育局)。
(16)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报名人员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选调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以上报考资格复审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政府网另行通知(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考生关注政府网)。
2.考察:
(1)在资格审查和体检之后,在政府网公布拟选调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调到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个人档案缺失或无法如期调档的,视同放弃考察资格。
(2)签约。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签订调动承诺书,具体签约时间在政府网公布。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选调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1.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2.拟选调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报考本次选调教师即视同承诺。
3.拟选调人员必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配合办完调动手续。因个人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选调资格。
(八)报到
被选调的教师必须于8月19至20日到英德市教育局827室领取行政介绍信,并于8月20日前到选调学校报到。
(九)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调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首先按照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层次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学历层次所指与前面相同。)
5.如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6.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英德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7.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8.调动后,应服从工作安排,并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情况变动。
9.本次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10.本次选调教师工作由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由英德市教育局承担具体考务工作,英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11.以上公告由英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邓老师0763—2222727 。